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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招生就业

    岐黄国医书院2015级硕士专业(内科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7-04-20 点击:

    中医硕士专业(105118)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2015915日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中医信念坚定、医德高尚,系统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熟悉中医经典,善于运用中医思维、辨证论治技能扎实,中医素质较为全面的中医临床人才。

    (一)热爱中医事业,医德医风优良,秉承校训精神,愿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而献身。

    (二)具有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和厚实的专业知识技能、熟悉中医经典,掌握中医思维方式,具备必要的西医知识和技术。

    (三)对实际病症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鉴别等能力,临床操作严格规范,辨证论治水平较高,能独立处理临床内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

    (四)具有一定的传统文化素养和人文素质,中医悟性较高,具有自我提高、不断总结的治学能力及较好的学术传承能力。

    (五)具有一定科研素养,能结合临床实际,发现专业领域的问题,并完成一篇以上(含一篇)格式规范、较有水准的专业论文。

    (六)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在开展中医对外交流与对外服务方面,有较好的语言沟通基础。

    二、研究方向

    主要立足于中医临床医疗与健康保健服务能力,结合中医临床规范化培训,在中医专病、中医杂病和名家经验等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一)中医临床专病

    (二)中医临床杂病

    (三)中医名家经验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岐黄班)的培养总体实行学分制,由课程学习(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临床实践(轮科实训、跟师学习和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品德修养、科研素养、人文素养和荣誉奖励)三部分组成。在专业培养上,突出中医临床基础——辨证论治基本功的系统学习与训练。

    课程学习主要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8学分(如下表)。其中公共课(10学分)和基础理论课(6学分)为必修课,专业课不少于12学分(其中必修课11学分)。公共课程主要安排在周末晚上,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基础理论课主要安排在入校后1个月内,采取集中授课辅导的方式,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专业课主要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平时晚上,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由岐黄国医书院负责安排。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期

    考核

    方式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0


    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0


    考试

    外语(英或日)

    32

    2.0


    考试

    医学统计学

    48

    3.0


    考试

    研究思路与方法

    32

    2.0


    考试

    基础理论课

    医学伦理

    108

    6.0


    考试

    卫生法规


    考试

    循证医学


    考试

    传染病防治


    考试

    流行病学


    考试

    精神卫生


    考试

    职业病防治


    考试

    食源性疾病防治


    考试

    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


    考试

    传统文化与中医经典导读


    考试

    专业课

    中医四诊技能实训(必修)

    36

    2.0


    考试

    中医内科症状鉴别诊断学(必修)

    36

    2.0


    考试

    经典研修(四大经典重点专题,必修)

    54

    3.0


    专题

    中医辨证论治程式通论(必修)

    36

    2.0


    考试

    中医临床案例实训分析(必修)(科室)

    36

    2.0


    考试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选修)

    36

    2.0


    考查

    中药学通论(选修)

    36

    2.0


    考查

    中医治法与方剂(选修)

    18

    1.0


    考查

    经典选读 (四大经典其他专题,选修)

    36

    2.0


    考查

    中医诊断案例分析(双语)(选修)

    36

    2.0


    考查

    中西医学比较与未来医学(选修)

    18

    1.0


    考查

    轮科实训

    第一、第二学年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实践(各科出科考核及二次年度考核)


    5.0



    考查

    第三学年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实践(各科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综合考核),转为学术学位的则按照研究生院学术学位要求执行。

    3.0



    考查

    跟师学习

    穿插安排在第1-4学期,每周3个半天


    8.0



    考查

    专业素质

    包括基本功训练、典籍自修、名家讲座、学术交流、案例分析等,穿插安排在第1-4学期。每周末1次。


    10.0



    考查

    人文素质

    品德修养、科研素养、人文素养和荣誉奖励。

    每一学年考核、评比1次。


    4.0



    考查

    课程设置中明确专业核心课程,以△标注在课程名称的右侧。

    五、专业素质训练

    定期开展专业素质训练,训练内容包括技能与素质训练,主要集中前四个学期,学生利用平时时间加强中医基本功和中医思维训练,书院利用周六下午时间集中组织考核或开展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基本功训练、典籍自修、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案例分析等,具体安排为每周开展一种活动或多项活动交叉进行。

    (一)基本功训练。要求学生日常开展诊法、方剂、经文、病案四大基本功训练,书院每月组织一次考核。

    (二)典籍自修。学生自学除完成课堂教学要求的自学内容外,还要在教师指导下,培养自学中医典籍的能力,要求自修中医典籍每学年1本以上, 三年内不少于3本,书院组织专家点评和辅导。

    (三)名家讲座。参加聆听名医名家专题讲座,每学年不少于1次,三年内不少于3次。

    (四)学术交流。参加各级读书会、学术研讨会或学术沙龙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项,三年内不少于3项。

    (五)案例分析。基于导师的个人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专业特长,开展比较具体、深入的专题思想交流和学术探讨,每月安排1次。

    六、临床能力训练

    (一)严格按照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有关要求,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轮转实践训练时,侧重中医素质的培养,以提高中医临床实践能力为主。

    (二)临床轮转按照要求在临床培训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参加培训基地的专业领域相关科室的临床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临床轮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4个月,第二阶段为9个月。

    第一阶段为通科训练。在中医各科轮转培训,培养中医普科通才能力,掌握相关的西医基本技能。主要轮训科室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辅助科室主要以诊断方法训练为主,中药房以辨识各类中药饮片及了解品种调剂为主。

    第二阶段为专科训练。在所学专业进行定向专业培训,以强化专科知识和专科技能为主,提高中医专科疾病的诊疗能力,掌握中医专科诊疗规范、临床操作技术、中医专科特色疗法、相关学科西医的基本技能,熟悉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检验内容和诊断方法。硕士生根据专业选择在相应的专业领域病房、门诊以及密切相关科室轮训。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论文工作。

    (三)跟师学习。根据临床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岐黄国医书院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到培训之中,跟师学习根据指导教师的临诊时间可与临床轮训第一阶段同步进行,每周三个半天。培训期间,可依据导师培养习惯,采用抄方学艺、一对一传授、病例分析、文献整理等多种形式总结导师学术思想、诊疗思路或临证经验。

    (四)硕士生进入培训医院后的轮转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和《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实施与考核。

    七、考核与评定

    (一)硕士生将每天完成的培训内容如实填入《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试行)》、《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手册》,指导医师和导师定期审核后签字,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依据。

    (二)理论知识考核:第1-2学期完成,即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核,分别由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岐黄国医书院在课程结束后组织考试,可以笔试的形式或笔试加临床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报送至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三)规范化培训考核:第1-6学期完成,即公共理论课考核、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均按照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及成绩报送至各相关部门备案。

    (四)书院年度考核:书院实行年度考核的评价机制,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即对该学年的课程学习、临床实践、基础训练、人文素质等几方面,进行综合积分考核(学分可按成绩满分1:1换算成积分),实行总积分排序,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考核优秀、考核合格和考核不合格三档。

    1、考核优秀:在年度考核中,符合《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考核评优管理办法》基本条件,书院各年级的学生综合排名前3名,达到学历学位条件的学生,属于考核优秀,可颁发书院奖学金。

    2、考核合格:符合《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考核评优管理办法》基本条件,连续三年居于本年级前90%的,达到学历学位条件的学生,属于考核合格,可颁发“岐黄国医班合格证书”。

    3、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含1次)未居于本年级前90%、或者不符合《江西中医药大学岐黄国医书院考核评优管理办法》基本条件、或者未达到学历学位条件的学生,属于考核不合格,不颁发“岐黄国医班合格证书”。

    八、分流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相关政策,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对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继续留在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一)第二学年内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根据学生意愿,可安排其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但应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

    (二)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三)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原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四)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以正当理由申请退出岐黄国医书院,并结合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办理相关退出手续后,转入学术学位,并按学术学位要求继续完成后续学业。

    九、学位要求

    岐黄国医书院专业学位要求,需完成学术论文,通过毕业案例实测。

    (一)学术论文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一般应以临床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选定研究课题,应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

    1、开题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熟悉本专业领域的行业内外研究动态,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研究课题,于第三学期末以前写出课题的计划,并在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论文要求:

    1)学术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具有临床实际意义,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和名医学术思想为主。

    2)学术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临床疗效评价、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专业文献研究或跟师临床经验总结等,一般可不做实验研究。

    3)学术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展示对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4)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术论文必须由研究者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位论文需注明作者在其中的贡献度和具体研究内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毕业案例实测要求

    毕业案例实测安排在第六学期5月份,包括学术论文答辩和临床案例实测两个环节。

    1、学术论文答辩: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术论文撰写,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推荐答辩,书院于第六学期,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审定工作。

    2、临床案例实测:按照《毕业案例实测方案》选择相应的实际案例,由研究生独立进行诊断开方,测试其应诊处理能力。

    十、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岐黄国医书院年度考核的基本条件。

    2、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成绩合格;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6、通过毕业案例实测

    (二)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学术论文并修满学分,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毕业案例实测,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如有成绩不合格、道德品质的问题,参加学校的相关条例和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编辑:吴天涵

    审核:廖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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